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在县级以上建立“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架构,着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全面形成,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完善,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全面建成,构建系统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理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规范运行的治理结构基本形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基本完善。以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新型农民培训、农业产权交易和农机专业化为重点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意见》提出要创新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新型农民培训、农村产权交易、农机专业化等六大服务体系。开展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全程服务,实施“互联网+流通”工程,打造“智能供销合作社”,推进实体业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供销社合作金融龙头企业。
《意见》明确,要创新治理机制,按照“顶层一体、功能兼容、两线协同、上下贯通”原则,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要创新合作形式,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涉农企业可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共同搭建服务“三农”的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融资平台,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要创新管理模式,明确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法人性质和公益性职能,允许县级供销合作社机关根据当地实际选择参公管理、企业化管理模式,对实行企业化运营的,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意见》提出要加快基层社发展,由基层社注册登记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模式,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意见出台,对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全省供销合作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邓沛然表示。
(何荣国 庞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