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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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平县县财政支持建立供销社发展基金


    本报讯 11月24日,云南省金平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批准金平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方案,从政策上和资金上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

    通知要求,金平县社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围绕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以建设“五个好”为目标,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政府主导、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以及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推进金平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通知明确,从2015年至2020年,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80万元支持县社建立“金平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专门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扩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建立县级社“三会一体”的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在盘活资产过程中,以出让土地开发形成的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不视为房产交易获得资产。基层社发展重建,改善为农服务条件等,可直接从社有资产收益中列支。

(武如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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