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更完整、规模优势更加明显的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意见》提出,要着力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要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主动适应和探索“互联网+供销合作社”模式,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和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等优势,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为工业产品进农村、农业产品进城市搭建畅通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要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为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建设,《意见》提出要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把基层社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等,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基层社。
《意见》提出,要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要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要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县级以上(含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按不低于当年社有资产收益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省级财政每年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建立省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饶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