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被中国银监会授予了2012-2015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天津农商银行“扶农助小”的经营定位。
天津农商银行自2010年6月改制成立以来,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大力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多年来,该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天津农商银行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新路。该行通过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创新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模式,相继推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不动产抵押循环授信业务、政府采购贷款、可流转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商用房法人按揭贷款、公司类信用共同体贷款、微小企业授信业务等多项特色产品。截至目前,该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25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达到67%,积极践行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作为第一批与市金融局签订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天津农商银行构建无缝对接工作机制,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和产品体系,降低准入门槛简化业务流程,实行前中台平行作业,确保了中小微贷款持续较快增长。截至目前,该行向市金融局备案中小微企业贷款8201笔,合同金额558亿元,有效缓解了该市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陈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