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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就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发通知要求加紧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 王敏)4月3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述和全面回答了事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讲《决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通知》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要以《决定》精神为统领,按照总社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把《决定》的学习贯彻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年度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根据《决定》精神,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试点工作方案。要抓紧分解落实重点改革任务;要积极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通知》强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决定》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总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跟踪调研,强化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综合改革沿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对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通报,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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