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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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明确2014年为改革创新年


 

    本报讯 11月5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办公室主任及信息员培训班。省社主任李琳玻在开训动员中通报了2013年工作情况及2014年工作重点,明确提出把2014年定为全省系统改革年、创新年,要求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员要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立社,强社”理念,围绕省社的总要求,谋划2014年工作。

    云南省社认为,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一个合作经济组织,不是党政机关,职能就是为农服务,实现为农服务的渠道就是靠社有企业的发展壮大,靠市场化手段来实现。要求全系统对行业性质和职能职责定位要有清醒认识,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推进自身改革,既要体现国家意志,又能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把自身建设成为为农业规模化服务的重要组织和调节市场的重要工具,建设成为国家可以掌握的为农业提供规模化服务的主要组织,成为政府掌控涉农市场的主要力量。

    省社明确提出,将2014年定为改革年和创新年。在思想认识上着力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职能职责“四不像”(不像政府部门,不像事业单位,不像企业,不像社会组织)的问题,消除改革创新的畏难情绪。在工作思路上,全系统要按照“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理念,集中力量抓改革、建机制、强企业、促发展、增实力,继续落实合作社提升和社有企业的发展,着力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和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培育和壮大社有企业,创新工作机制和体制,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努力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云南省社计划新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500个、规范提升500个、建设示范社500个,新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100个;以社有控股企业为重点,推动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变为社有股份,确保社有资产总量增加不低于1亿元;凡是没有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乡镇,要依托“两社一会”组建基层社,力争基层社全覆盖;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等共同组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

    (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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