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财务会计规范全面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探索尝试“突击替岗制”,加强内控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该模式在不事先通知基层网点工作岗位的情况下,派人进行突击替岗,承担岗位业务操作和现场检查的双重“身份”。该模式将替岗作为检查手段,检查作为替岗目的,综合利用、有机整合员工强制休假与内部业务检查的优势,破解一线从业人员违规手段复杂、潜伏时间长、案件隐患发现难度大以及案件防控“上热下冷”等难题,达到了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的目的。
截至目前,该联社对辖内59个营业网点进行了突击替岗,替岗网点率达到80%,共发现违规问题217个,纠正违规操作186个。
以“防”为目的,制定替岗办法。历城联社根据近几年案件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案件防控的特点、难点、重点,认真分析讨论,逐渐形成开展突击替岗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突击替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突击替岗原则、方式、职责、任务等20条规定。
将“替”字用活,创新替岗方式。为将突击替岗制度作为长效机制,历城联社严格选拔3名独立检查人员具体负责对差错率较高的营业网点,尤其是长期未交流、轮换、休假等重要岗位实施突击替岗。对基层网点所有内勤岗位实施随机抽样,对同一网点多个岗位可同时进行、同一岗位可反复替岗。突击替岗期限不少于3天。
把“查”字做实,规范替岗流程。一是查前保密。在突击替岗决定宣布前不得泄露,不让被替岗人员提前做准备,保证被替岗业务处于常规状态。二是履行职责。突击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全面履行所接替工作职责,负责接替岗位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三是查后评价。突击替岗结束后,替岗人员对从业人员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暴露的违规问题和操作风险隐患、内外原因、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进行分析,形成《替岗检查评价报告》,督导被替网点及时予以纠正,做到彻底整改。
给“为”字设防,提高内控案防水平。一是塑造“不想为”的思想意识。突击替岗从根源上消除了案件隐患,遏制道德风险和职务犯罪。二是营造“不敢为”的高压态势。员工自觉打消投机思想,主动改正业务操作中的不良行为,强化案件“不敢为”氛围。三是打造“不敢为”的内控机制。突击替岗最主要的特征是事先不告知当事人,维持业务运行的真实状态,尽可能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正确认定、做出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走样、监督走神等问题,从而推动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建设。因此,通过突击替岗多层次、全方位的合规建设和内控执行力督查,打造“不能为”屏障,是规避操作风险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