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报告指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还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以上提到了种种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措施,而何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呢?
“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提法在上世纪就已出现,指的是把特定区域内的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的做法,是城乡各种要素相互融合的过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水平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着所在地区文明进步的程度。
有专家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应包含五方面含义。一是指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二是指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三是指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四是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市场体系,特别是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五是指农民要像城市居民一样,提高生活水平,农业要像工业一样,提高集约化程度,农村要像城市一样,提高组织化程度。
笔者认为,以上五方面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这是因为,无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哪项政策措施出台,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促进农民增收,如农民的收入不能有效提高,一切理念、政策都是空谈。而要提高农民的收入就永远绕不开构建新农村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实现城乡物流一体化这一命题。这是因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已开始进入消费通过流通决定生产的时期,农业领域更是如此,流通已经决定着生产,决定着农民收入的高低。
我们知道,现代农业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种植养殖业,二是农产品加工业,三是农村现代商贸业。而城乡物流就服从、服务于这三个部分,其本身又可以分为四大板块。
第一,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物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水利灌溉、饲料,也包括钢材、水泥、柴油、农用货车等等。
第二,满足全国人民消费需求的农产品物流与为了实现农产品总量供需平衡而进行的进出口物流。
第三,为满足农村劳动力再生产需要形成的生活消费品物流,主要是吃、穿、住、用、行等类消费品。
第四,为推进循环经济与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而形成的可再生物资的回收物流。比如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等。
这四个板块恰恰是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新网工程”的四个组成部分,因此可以说大力推进“新网工程”的进程也是推动城乡物流一体化的过程。对于加速这一进程的建设,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统一城乡物流发展规划, 发挥城市物流对农村物流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应将农村物流视为我国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物流业发展整体系统中, 从宏观性、战略性和全局性高度, 制定出统一的城乡物流发展规划, 合理布局全国物流系统。在此过程中, 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规划与组织协调功能, 实现政府的有效干预。目前在国家层面,已建立了由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来综合协调全国物流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地方也应加紧落实类似的跨部门协调制度, 根据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与因地制宜的原则, 在宏观规划与组织协调等方面, 稳步推进城乡物流的一体化。
内部发展与外部引进并举, 培育农村物流有效经营主体。一方面, 改革以小农为本位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在农村内部培育新型农村物流主体。鼓励农村个体企业、民营企业进入物流市场, 开展物流业务, 扶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大批发商、仓储经营户、运销经纪人等改造提升为物流公司,扶持和改造传统的农村流通组织, 鼓励商贸系统、粮食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邮政系统成立农村物流公司, 使之成为能适应当前农村物流发展需要的有效经营主体。另一方面, 要在城市培育更多面向农村的物流企业。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通过政策支持和优惠等多种方式, 鼓励现有城市商贸企业、物流企业、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生产经营企业, 深入农村开展现代物流与配送业务。在条件成熟时, 还可以推动城市物流配送企业与农村物流企业的联合、联盟, 甚或兼并、股权交易, 组成城乡联合、优势互补的物流企业集团。
加大对农村物流发展的财政与金融支持力度。在财政上, 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物流发展的财政投资力度, 将其作为城市反哺农村的一个具体措施。建议在国家与地方财政对农村的拨付款中, 设立一个农村物流发展专项基金, 对农村物流的发展给予特别的支持。对于从事农村物流服务的企业, 要通过税收减免或优惠等手段, 实施一定政策倾斜, 以改变其在市场竞争中可能面临的不利状况。对于城市物流企业在农村物流急需设施和关键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 财政部门应给予适当的贴息扶持或资金上的财政担保。在金融方面, 要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村物流的金融支持。适度拓宽农村政策性信贷资金的运用范围, 加大对农村物流的支持力度。国家还要提供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优惠政策, 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设立相应的险种,开展农村物流保险业务, 对农村物流中的运输、仓储、配送等风险进行承保, 并扩大农村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 结合各地区的具体实际, 对农村物流系统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 推行政策性保险。
积极探索城乡物流对接的新模式。注重城市物流和农村物流的有机衔接, 发展创新城乡物流对接模式, 保证整个物流体系和各环节的顺畅。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 积极探索城乡物流对接的农户+ 合作组织+ 城市零售终端模式,农户+ 合作组织+ 公司+ 城市零售终端模式,城市农资工业品生产企业+ 城乡配送中心+ 农村零售终端模式, 城乡配送中心+ 乡村超市+城市生鲜便利店模式等。在具体运作中, 可以借鉴物流联盟或供应链动态联盟等新型物流组织形式, 培养联盟或供应链核心企业, 通过纵向约束手段, 密切各环节主体之间的协作,统筹安排好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物流,实现城乡物流的无缝链接。总之,只有真正实现城乡物流发展一体化,才能真正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也才能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