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 蕾)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于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简称“打非”)。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交通运输部:分三阶段开展行动
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就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发动、集中打击、检查督导三个阶段。重点范围包括水路交通、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领域。重点内容包括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如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具有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如长江、渤海湾、琼州海峡等水域滚装运输非法夹带危险品的,营运车辆超员、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的,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输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国土资源部:严查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4月28日发出《关于配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开展专项行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煤矿、非煤矿山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要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加快整合后续工作进度。加强对参与整合矿山的监督检查,严防参与整合矿山企业突击生产,严防整合主体矿山未取得全部证照前组织生产。对借整合名义实施开发建设或非法生产的矿山企业,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予以严厉打击。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矿业权逐一排查,对已过期或已办理采矿登记的探矿权,要及时按规定注销勘查许可证;对矿山已关闭或已过期的采矿权,及时按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对数据项不全的,予以补齐,确保登记系统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打击4类非法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严厉打击4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分别是: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组织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