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相关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更好地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
《通知》指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首先要突出重点,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及森林为发展重点,配合春耕生产,全力抢抓农时,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其次要突出亮点,紧密围绕中央区域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发展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种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宏观战略部署,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新领域。再次要突出特点,对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特别是肉、蛋、奶、渔、果、菜等“菜篮子”产品,积极开展试点,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
对于如何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通知》指出,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同时要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及时查勘灾情,及时调度资金,确保预付和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农户手中。此外,要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倾斜力度,各公司资源投入要向农业保险业务一线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大省、林业大省倾斜,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支持政策。
保监会提供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35.68亿元,较2009年同期增长1.89亿元。2010年农业保险承保的主要粮油棉作物达到6.8亿亩,同比增加3%;承保森林4.8亿亩,同比增加68%;承保牲畜6.3亿头(羽、只),其中能繁母猪2468万头。全年农业保险支付赔款100.69亿元;农业保险覆盖农户1.4亿户次,共有约2100万户次的受灾农户得到保险补偿。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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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业保险是从1982年正式恢复的,但因为缺乏财政的有力支持,使得农业保险干赔不赚,在经历了几年运行之后,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处于一种明存实亡的状态。2004年,我国部分省区(江苏、新疆、四川)开始了以省级财政补贴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才开始激活农业保险的发展。据统计,2006年,全国近90%的省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国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46亿元,同比增长13%;赔款支出5.84亿元,农业保险保额达733.21亿元;约为7300万亩农作物和1.1亿头(羽)牲畜(家禽)提供了农业保险的保障。
2007年4月,中央财政10亿元资金正式注入被列为首批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6个试点省区,分别是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保险对象为棉花、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五大种植品种。到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已扩展到17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试点品种范围也扩展到花生、油菜、奶牛等多个种养业品种,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甚至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因此,无论从国家在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上,还是从在试点省区数量以及保险对象的种类上看,近几年,农业保险都呈现了高速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