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1年4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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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与增量结合 激励与约束并重
中央财政今年安排225亿元奖励产粮大县


  本报讯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225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奖励政策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201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约210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奖励资金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

  2011年,为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作用,中央财政建立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励机制,要求2008年以后新增资金全部用于促进粮油安全方面开支,以前存量部分可继续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县财政统筹使用,但在地方财力困难有较大缓解后,也要逐步调整用于支持粮食安全方面开支。同时规定,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

  此外,2011年,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预算40亿元并已下拨到省,用于继续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加上2009年和2010年已逐步取消的58亿元,中央财政通过3年全部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今后,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249亿元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补助,每年减轻主产区财政负担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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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审议通过

  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列首位

  4月6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列《规划》首位。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目标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明显进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更加协调。主要任务包括七个方面: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农业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水平、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大力发展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完善创新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在区域上进一步细化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等主产区“七区二十三带”,加快构建农业战略新格局。同时,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经济等5大产业发展进行了布局安排。按照巩固基础、提升能力、保障发展的建设思路,提出了高标准农田、“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等六个方面建设重点。《规划》还从强化多元投入、加强农业补贴补助力度、完善农业奖补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了重点措施。

  (本报综合报道)

  编   后

  粮食安全与能源安全、金融安全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经济安全。对于我们国家来说,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在世界粮食供应趋紧和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影响下,粮食安全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为了牢牢掌控我们的饭碗油瓶,政府连续多个文件和规划都把粮食生产放在经济发展的首位,并出台多项措施激发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2010年,正是由于国家一系列措施的出台,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种粮农民的不懈努力,我们战胜了多年不遇的雨雪冰冻、干旱、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实现了“七连增”,产量达到10928亿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有能力保障自身的粮食安全,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保证粮食安全是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理应承担的国内和国际责任,需要慎重对待,在任何时候,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都不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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