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同比减少15865起、3648人,分别下降4.2%和4.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403起、死亡2433人,同比减少213起、198人,分别下降13.2%和7.5%。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的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全部控制在考核进度之内。反映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四项相对指标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这些成绩,标志着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我国“十一五”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四个显著下降”
“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深入推进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四个显著下降”。
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6.3万起,比2005年的71.8万起下降49.4%。
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05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12.7万人,之后每年连续下降,2008年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2009年降到9万人以下,2010年又降到8万人以下,为79552人,比2005年减少37.4%。
三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134起、3049人,分别减少到2010年85起、1438人,分别下降36.6%和52.8%。
四是反映安全发展状况的四项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与2005年指标相比,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1%、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3%。实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
安全生产“十二五”目标定为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我国将建立安全生产“六大体系”提高“六个能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到2020年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工作重点有八项
2011年要实现良好开局、起步,所以对今年的重点工作我们已经进行了部署,总的想法就是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三深化”、“三推进”作为抓手,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的执法、治理、宣教行动,继续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从而促使安全生产的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关于今年的重点工作主要有8项:
一是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为有效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
三是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是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五是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有效载体,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六是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七是以先期建设的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为契机,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
八是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挂牌督办制度使重大事故查处结案率明显提高
对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效果非常好。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对重大事故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制度,为此国家安委会专门制定下发了《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
按照这个规定安委会对去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都进行了挂牌督办,初步统计,去年全国共发生重大事故74起,除了16起是在国务院通知之前就已经结案之外,其余的58起进行了挂牌督办。向事发地的省级政府下发了挂牌督办的通知单。对事故的查处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报告初步形成之后报送安委会进行审议,同意之后再提交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批复。
目前为止,共有41起重大事故已经结案,这41起重大事故的查处情况都在当地媒体进行了公告。通过实行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的结案率明显提高,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结案率同比上升了17%,每起重大事故的结案期限缩短了2个月,而且事故查处的程序更加规范,责任的追究力度明显增大。
“安全生产年”活动促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得到加强
连续三年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要考虑有四点:
第一,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坚定信心和持之以恒的态度。
第二,两年的实践证明在“安全生产年”期间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符合实际,切中要害,效果非常明显,所以要继续开展下去。
第三,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起步之年,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所以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少换频道,多演连续剧”,从而巩固发展目前的良好势头。
第四,连续三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并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每年都有其侧重点,都提出一些新的要求,都要制定一些新的举措,从而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使效果逐步得到显现。
“十二五”期间工矿和煤矿行业的死亡率下降分别是26%和28%
“十二五”期间工矿、煤矿仍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我们之所以要在“十二五”期间设定工矿、煤矿安全生产指标,主要考虑它们仍然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重特大事故所占的比重比较大。我们要把事故总量降下来,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力度。但是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目前还不高,我们还有众多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还需要继续加大对瓦斯治理,加大对小煤矿整顿、重组、保障,从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经过反复测算,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的目标,这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是也不排除在工作过程当中还会受到各方面的挑战,道路交通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随着高速公路的延伸都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一系列的挑战,如何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减缓,减少交通事故,尤其是有效的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这些工作都需要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如果实现了这些目标,就可以为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达到或接近于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奠定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 我国将采取六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
最近一个时期发生了几起公共安全事故,导致对环境的污染以及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引起了我们高度重视。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问题还会更加显现,因而我们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有几点措施:
第一,一定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发展的意识,从而强化安全第一的观念。
第二,逐步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完善公共安全设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四,切实加大政府部门对公共安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对社会的管理。
第五,要建立全社会对公共安全的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动员群众和媒体举报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六,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防由于生产安全事故而导致对环境和水资源等方面的污染而造成公共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里已经提出了一些有关公共安全的措施和对策。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职业危害防治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近期发生的几起职业危害事件引起了安全监管总局的高度重视。我们已责成当地的安监部门跟踪、了解、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去年年底,中编办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进一步做了划分,主要是从防、治、保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安监总局主要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包括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和法规的制定、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管理以及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最近安监总局专门下发了2011年职业健康工作安排意见,主要是建立“三项制度”,健全“四大体系”。“三项制度”,一是职业危害的申报登记制度。二是职业危害的检测监控制度。三是职业危害的警示告知制度。“四大体系”,一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法规和标准体系。二是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体系。三是职业健康的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四是职业健康的信息和装备保障体系。
除此之外,今年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试点工作,力求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能够在新的一年有新的起色,从而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强化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
国务院23号文件确定用3年的时间所有煤矿井下都要安装六大系统。对此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都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每个系统建设的期限和明确的要求。现在难度比较大的就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也就是移动救生舱和固定避险峒室的建设。因为我国煤矿情况千差万别,井下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推行井下移动救生舱和避险峒需要从实际出发,来研制适合我们国家煤矿实际情况的设施和装备。
目前我们正着手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抓紧制定避险设施的安全标准。最近国家煤矿监察局已经下发了关于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相关技术参数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要抓紧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第二,选择不同煤矿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之后逐步推广。第三,筛选符合标准的厂家,加强研制不同类型的井下救生舱和避险设施。我们会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力争在3年之内使煤矿井下六大避险系统全部健全。
采取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近些年我们国家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是形势依然严峻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把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既作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控制指标,也作为2011年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在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要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设的力度。去年因为非法违法行为而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仍然占有54%的比例,所以说非法违法行为不根治,重特大事故很难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要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第三,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事故防范的能力。
第四,加大对事故查处的力度,严肃追究事故的责任,认真分析借鉴重特大事故的沉痛教训,用这些教训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据我们统计,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有上升的趋向,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涉及到多个部门,既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涉及到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一些建筑施工项目。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通过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要严格执行建筑项目“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第二,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一些事故发生。
第三,要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严格安全准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四,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舆论监督的力度,尤其是对那些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进行举报和曝光,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
(毕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