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市安监局发的‘安全生产检查证’,可以在去企业时出示;这是镇政府发的‘公共安全监督证’,可以在公共场所出示。还有一些条例、标准和镇政府的告知书等,需要带的文件标准资料多了。”3月1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巡查中队的巡查员徐耀芳和笔者聊起了他的工作。聊得兴起,老徐把他包里的很多材料都抖落了出来,笔者感到很有意思。
这些材料是:浙江省安监局印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宁波市鄞州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申请表》,《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安全生产告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调查表》等等。
拿起一个证件,徐耀芳说:“到企业检查,我会查看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没有安全资格证书,对方如说不清楚,我就拿出相关证书给他们看,如对方没有经过培训,我就拿培训申请表让他填上;如有企业主不搭理,我就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的内容念给他听——这些工作,都是要有依据的。”
工作如此周全有据,笔者很少遇到。徐耀芳又认真地说:“这里的小企业多,要抓落实,就要这样做。”
徐耀芳承担的巡查范围有4个村,其中沈家村的企业最多,有100多家。“镇里要求,巡查员每人每月到企业检查至少要有16天,每天检查企业不少于5家,还要保证质量,工作粗心一点都不行。”
他翻出一张纸,上面写有8家企业的名称:“今年,区政府采取了一个新的做法,向所有企业负责人实施‘安全告知’。镇政府印发后由企业负责人签字承诺。这几家企业都租用了一个停产服装企业的厂房,我要一个个地找到企业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告知书’发到他们手上,让他们签字并做出承诺。”看笔者有些疑惑,他又解释:“对这些租房的企业,承诺后我们也要加强巡查,不能遗漏了。”
“老徐是我们这里‘老师’级的人物了,工作非常认真。”邱隘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党委副书记陈德全和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所长董建光先后表扬了老徐的工作。
笔者了解到,该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于2009年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的12人中7人是被聘用的,今年52岁的徐耀芳就是其中之一。
笔者最后问徐耀芳:“您认为镇里企业的安全隐患主要有哪些?”他脱口而出:“一是企业的‘三合一’问题比较突出,二是特种设备中自制货梯的问题较多,三是消防的问题……”
(冯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