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2日,贵州盘县松河新成煤业新四采区金银煤矿老矿井发生瓦斯爆炸,共造成19人死亡、15人受伤。初步调查发现,事发矿井早在2007年4月就被公告关闭,但仍长期非法生产。负有监管责任的当地煤炭、安监等政府部门及事故矿井所在公司,再加上4名县乡干部均未能制止非法生产。该事故已被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定为典型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贵州省政府在松河乡紧急召开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六盘水市和盘县相关负责人作检讨。盘县分管安全副县长引咎辞职,县安监局局长、松河乡乡长被撤职。事故矿井的矿长已被警方控制,贵州省政府要求当地公检法迅速介入,从速处理。
根据规定,新成煤业四采区整合完成前,除矿井建设外,是不能生产煤的。而实际情况是,金银煤矿至少在2010年2月5日就已开始生产。另外,金银煤矿4本下井检身登记表显示,遇难受伤人员中,有五六个人的名字多次出现。
盘县安监局副局长华再兴说,煤矿日常监管由煤炭部门负责。盘县煤炭局副局长贺炬平说,松河乡煤管站工作人员每个星期至少应去三次查看。据华再兴介绍,县安监部门在邻近乡设立了安监站,负责包括松河在内的5个乡镇安全生产监察,负责面较大、企业多,一个月可能跑不过来。今年3月9日,有关部门曾发现金银煤矿开采,并责令关闭。华再兴证实,“当时我们要求企业把井口给封了。”
贵州省副省长孙国强认为,“盘县个别领导在汇报这次事故时,一开口就是盘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是百分之一点几,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有这样的指导思想,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是必然的”。
(新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