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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再次袭来 我们拿什么应对危机

郭未名

  要从根本上解决“瘦肉精”之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从三个主要方面着手: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其次,对食品安全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严管重罚,谁敢触碰红线,就将面临倾家荡产或“牢狱之灾”;第三,就是要改变目前养殖业的粗放经营模式,提高养殖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从源头上消灭“瘦肉精”之类的危险元素。

  双汇集团旗下公司因加工“瘦肉精”猪肉被央视3·15节目曝光。农业部已派出督察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并表示将彻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双汇发展股票15日跌停后开始发布停牌公告。(据3月16日《新京报》)

  据报道,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随处可见,但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不仅在生猪加工环节如此,生猪养殖、收购、屠宰环节亦是如此。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瘦肉精尿检”、生猪检疫等如同走过场,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

  众所周知,“瘦肉精”是一种违禁药品,将其添加到饲料中,可以增加生猪的瘦肉率。在屠宰前到上市,“瘦肉精”在猪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这个残留量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会使人体渐渐中毒。如果一次摄入量过大,就会产生异常生理反应的中毒现象,因此而被国内外禁用。

  其实“瘦肉精”事件在我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的视线,双汇公司更不是使用瘦肉精的“专业户”,这一现象在我国生猪养殖、加工产业中一直存在,可谓屡禁不绝。多年来,农业部一直将“瘦肉精”监管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早在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联合出台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并将“瘦肉精”列入年度例行监测计划。然而,近10年过去了,“瘦肉精”仍然盘踞在市场里,原因何在?

  首先,自当是监管不力。从新闻报道中就可以看出,在生猪养殖、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的整个链条中,各类检验检疫部门不履行职责、渎职枉法;龙头企业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社会监督,致使有毒猪肉流入市场,走上百姓餐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他们敢如此胆大妄为?笔者认为,其原因不外乎两点:其一,利益驱动——收受好处费,睁一眼闭一眼;其二,惩治机制缺失——即便是被发现,也追查不到人或者不痛不痒地简单处置了事,违法成本很低。

  其次,在于我国生猪产业的粗放经营模式。一家一户小规模的散养还是主体,由此带来的监管困难、监管成本极高的问题难以解决。

  为此,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瘦肉精”之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从三个主要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外部监管。外部监管可分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两部分。从政府监管角度来看,目前最紧要的任务是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运用计算机、数字化物流管理等技术,对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全程记录下种植养殖户在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形象地说就是:当我们在市场上买到一块肉,就可以通过猪肉上贴的条形码,查询到这头猪是哪里宰杀的,哪个猪场喂养的,甚至喂过什么饲料,一旦在食用该农产品中发现问题,就可通过这个链条追溯到危害源头,找到相关责任人。而社会监督指的是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这种监督的过程中,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降低监督难度和成本。有媒体报道说,一位老人在集贸市场上花90元买的羊肉,剁馅时才发现羊肉是假的,投诉到工商所,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让他找人检测,检测费要2000元。“我花90元买的肉 ,还需要拿2000元做检测,老百姓没有能力做这样的事。” 谁举报谁得多掏钱,岂不是举报成了处罚,此种高价维权根本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其次,要严管重罚。危害源头找到了,相关责任人也找到了,但是如果只是不痛不痒地处罚一下,根本起不到警示防范作用。食品安全关乎国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绝不是可以轻视的小问题。因此,对食品安全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如治理“酒驾”一样,严管重罚,谁敢触碰红线,就将面临倾家荡产或“牢狱之灾”。

  再次,就是要改变目前养殖业的粗放经营模式,由一家一户散养转变为有组织、有计划地养殖,提高养殖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从源头上消灭“瘦肉精”之类的危险元素。以组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合作社为农户统一购买饲料、统一标准养殖、统一收购、统一销售,这将大大降低个体农户私自添加违禁药品的几率,农户有了稳定、合法的销售渠道和增收渠道,也就逐渐丧失从事违法行为的内在冲动。不仅如此,规模化、组织化的生产方式,也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搭建了很好的对接平台。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近几年,我国也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的追溯规模比较小,总体看,我国这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而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将大大提升其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行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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