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和去乡村化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得与失共存。在这一宏大潮流中,广大农民作为历史的主人,不应该失去的是尊严,应当得到的是幸福。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为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的富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现在,在这场以历史进步为背景的城镇化战役中,农金机构依然在为保卫农民的幸福与尊严做着坚持不懈地努力。
“‘十二五’规划特别强调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同步进行,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集约经营、规模经营也将给城镇化带来好的发展机遇。金融机构应不断创新,适应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变革,并担起责任。”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与本报记者谈金融支持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时,提出了上述观点。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山东的涉农贷款增长一直保持上升趋势。以2010年为例,去年山东涉农贷款新增了2388亿,占新增贷款总额的46.37%,增长比例为25.5%。“农村金融在推动‘三农’发展、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杨子强说。
在杨子强看来,目前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资金短缺的关键在于农村的建设用地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抵押资产,甚至农村城镇化后的住房也缺乏抵押功能。此外,金融产品的创新还不全面,导致农村经营个体时常因找不到合适的贷款品种而陷入困难境地。而财政对涉农金融机构的补贴不足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因此,杨子强建议,应发挥财政的作用,以风险补贴引导金融机构为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可以通过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方式进行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城镇化发展;推动土地流转,促使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抵押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金融信贷服务。”
此外,他还建议应强化政策性金融服务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应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传导功能等优势,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贷款,解决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信贷问题。”
“以农村金融的力量加快农业现代化、城镇化进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十二五’期间,要通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在财政部门的支持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引领下,担起责任,推动创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持。”杨子强总结道。
农金力量筑城池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之一。
城镇化是一种运动,城镇化是一种历史进程,城镇化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是打破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实现路径。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在再次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还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特别是在论述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时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他说:城镇化要同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
城镇化和去乡村化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得与失共存。在这一宏大潮流中,广大农民作为历史的主人,不应该失去的是尊严,应当得到的是幸福。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为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民的富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在这场以历史进步为背景的城镇化战役中,农金机构依然在为保卫农民的幸福与尊严做着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