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3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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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不到位 单体支柱倾倒伤人


  事故经过

  某矿采煤区工作面现场组工人单某(伤者)在清理、卧底时,老塘侧支柱挖失脚倒下,将其右侧脸面砸伤,造成面部颧骨、下腭骨两处骨裂。

  事故原因

  1、  该工作面进行清理、卧底,为扶大棚进支架作准备,卧底高度为2.4米,单某(伤者)在清理、卧底时将老塘侧支柱(高2.5米)挖失脚,支柱倒下将其砸伤。

  2、  工作前检查不细,对支柱的整理、补液等超前工作没有按标准做好,现场组另一人黄某在工作过程中监护不力,未及时发现支柱失脚倒下。

  3、  现场管理之班长、验收员安全巡视、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工作失职。

  4、工区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规程措施现场兑现不到位。

  防范措施

  1、  现场组人员应互监、互保。

  2、  先检查后工作。

  3、  现场管理之班长、验收员应做好安全巡视、检查过程控制。

  4、工区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工前会质量,使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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