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某矿采煤区工作面现场组工人单某(伤者)在清理、卧底时,老塘侧支柱挖失脚倒下,将其右侧脸面砸伤,造成面部颧骨、下腭骨两处骨裂。
事故原因
1、 该工作面进行清理、卧底,为扶大棚进支架作准备,卧底高度为2.4米,单某(伤者)在清理、卧底时将老塘侧支柱(高2.5米)挖失脚,支柱倒下将其砸伤。
2、 工作前检查不细,对支柱的整理、补液等超前工作没有按标准做好,现场组另一人黄某在工作过程中监护不力,未及时发现支柱失脚倒下。
3、 现场管理之班长、验收员安全巡视、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工作失职。
4、工区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规程措施现场兑现不到位。
防范措施
1、 现场组人员应互监、互保。
2、 先检查后工作。
3、 现场管理之班长、验收员应做好安全巡视、检查过程控制。
4、工区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工前会质量,使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全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