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3月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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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对重大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要曝光


  本报讯  日前,安监总局下发了《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要点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求切实做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结果的公告发布,对事故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要点提出,要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以及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扩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公众参与范围,加快扩大全国统一的“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设立覆盖面,扩大监督举报途径。

  要点提出相关部门主动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发布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情况、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救援及查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等内容,加强正面引导。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公告发布。切实做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结果的公告发布,对事故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

  要点还强调加快推进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关注有关媒体和互联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报道、评论、建议和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对有关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的反映和监督,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信息,为加强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发挥应有的作用。

 (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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