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已进入深入实施攻坚阶段。期待今年召开的“两会”,能够为有效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解决“三大问题”。
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是困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多年的问题。从合作制到股份合作制,从县(市)联社到省联社,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在探索中前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付出了巨大的改革成本。目前省联社管理体制也面临尴尬地位:想管,但受体制约束,放不开手脚,否则有干预基层法人治理之嫌;不管,下面法人治理体制还不完善,一旦出问题,无法向省政府交待。同时,经营状况好的县(市)联社逐步改制为农商行,剩下的都是包袱较重、经营能力较差的县(市)联社,省联社管理职能将有可能进一步弱化。当前,有一部分专家学者及监管部门认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行股份制会削弱支农服务力度,更反对将省联社改制为省级股份制农商行。事实上,一些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支农服务水平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以重庆农商行为例,改制后涉农贷款都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速度。只要政策设计做好安排,给予相应的政策激励,股份制改造后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方向不会变,支农力度不会减。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对省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现代金融企业转轨。
农村金融服务问题。总体看,农村金融服务有了很大的加强和改善,但问题仍不容忽视,农村资金缺乏、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增强其支农服务功能。作为支农服务主力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积极适应时代变化,大胆探索支农服务的新方式、新手段,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海南农信社在借鉴“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创造了小额信贷“琼中模式”,建立了全新的体制、全新的机制、全新的队伍,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成功探索了一条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路。二是要大力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城市相比,差距还很大,广大农民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突出表现为“三个偏少”:金融服务网点偏少;金融服务设施偏少;金融服务人员偏少。要解决这一问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两个着力”:着力完善网点布局,做到“不空白”。在所有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固定营业网点,让农民钱有地方存、款有地方取、账有地方转、票有地方汇;着力布设ATM机等自助设备,做到金融服务全覆盖。按照“镇镇有ATM,村村有e-POS”的规划,在乡镇网点安装ATM机,在所有行政村布放可办理小额存取款和转账业务的e-POS机,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让农民共享科技金融的便捷性。三是要积极探索农贷控险机制。受农业弱质性特征的影响,农业贷款风险较大、保障性较小,必须加大农业贷款风险控制机制创新力度。积极协调政府和民政等部门共同出资,建立小额信贷风险保险基金,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贷款损失补偿,或对部分创新支农产品提供担保,弱化贷款风险,推动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以农业订单和保单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银保共同体。大胆探索各种现代金融服务技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提高农村直接融资比重,减轻农业贷款投放压力。
政策扶持问题。自2003年深化农信社改革以来,国家采取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和历年亏损方式,消化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一些历史包袱。但由于过去财务管理混乱、贷款分类不科学等原因,原有的历史包袱没有得到真实反映,许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政策落实时吃了亏。另外,国家扶持政策的设计,方向是正确的,但力度明显不够,主要是所得税政策持续时间较短,小额信贷所得税政策优惠幅度有限。从实际情况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期承担绝大部分政策性支农任务,50年来累积的历史包袱仍很重,风险状况依然严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实现更大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体系:一是化解历史包袱。延续2003年国发15号文件精神,对原有资金政策应支持而未支持的部分予以追加支持,主要是对隐性不良和历年亏损挂账按一定比例给予消化。二是给予财税政策支持。所得税政策可实行中西部全免、东部减半,并长期化、制度化。营业税政策可全额先征后返,用于弥补历年亏损和拨备缺口。三是建立农户小额贷款的正向激励机制。目前国家对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已免征营业税,但所得税还要按应税额90%征收。鉴于小额贷款的成本较高,应对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实行免征所得税政策。同时,应建立农户小额贷款贴息制度和风险补偿制度 ,由地方财政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给予贴息,并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使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成为一种能盈利、可持续的金融业务,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安于支农、乐于支农、主动支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