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2010年第4季度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三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15批次产品,经检验,三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运动粘度(-40℃)”。
据了解,运动粘度(-40℃)是其质量指标中的一个重要指标。由于制动液是制动系统中传递制动力的功能性液体,因而就要求其在低温环境下粘度不能过高,更不能凝固或结晶,否则会影响制动力的传递。在冬季气温较低时,如果制动液的低温运动粘度过高,会造成制动迟缓,如果凝固或结晶则会造成制动失灵,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使用制动液需注意:
1、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制动液不能混用。
2、 制动液有一定毒性,不能用嘴去吸制动液。
3、 制动液如果滴在车身上,汽车的表面漆会产生“咬漆”现象,因此要谨防制动液与车漆接触。
4、 制动液有吸湿特性,一般制动液开启后必须一次用完,因此密封盖被开过的制动液放置超过一周后,原则上不宜再使用。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