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今晚报》报道,2月5日晚,有人在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南开大学西门附近的加油站旁烧纸祭奠,令往来行人无不提心吊胆。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春节期间确实有人在附近烧纸,但由于他们没在加油站里边,所以也只能劝告其离得远一些,不能强加干涉。
大年三十这一天是福建福州消防特别忙碌的一天。除夕夜,福建省福州市共接警出动89起,其中火灾88起,因烟花引起的火灾66起,占总起数的75%,绝大多数都是在燃放过程中引起的,特别是一些小孩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随意燃放引起火灾。
2月7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沿线出现了十余起山火,大火一度逼近到高速公路旁。而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表示,大火并非7日才发生,过年前后当地就一直山火不断,主要原因是一些农民为了春耕省事,放火烧田中的杂草和农民祭祀时焚烧香烛所致。
几乎每年到这个时候,都会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致火警和伤亡的事故。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这个常识恐怕早已深入民心。但是,这几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事故却层出不穷,以往血淋淋的事实和教训,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也因此,更应该探究造成事故的根源,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春节期间频频发生事故,当然与民众的安全意识缺乏有关,不过其中是否也存在执法机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就以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大火为例,有报道指出,出事前,大厦楼下摆了大量“大火力”的礼花鞭炮,长达一、两百米,离大厦非常近。在繁华闹市区,如此危险的燃放行为,缘何没有被及时纠正制止,值得执法部门三思。
所以,为了保障更多的公众不“因乐生悲”,有关部门应出重拳遏制,法律更应有所作为。而总的来说,关键就在于政府尽责,公民自觉,唯有如此,方能求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