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广西记者 袁羚授 甘剑伟)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区供销合作社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意见》阐明了在新的形势下供销社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明确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到“十二五”期末,广西供销社系统综合经营总额超过1000亿元,消费品零售额占农村市场份额的20%,打造各类连锁经营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建成直营店、连锁超市、便利店、农家店等15000家以上,基本实现市县有连锁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行政村有便民店。“十二五”期间售给农民的农资等农业生产资料占全区份额保持70%以上,农副产品购进年均增长10%以上,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
《意见》提出了依托供销社推进广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基本要求,要求建成以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为主的五大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并加速形成以广西区供销社龙头企业为龙头、市县供销社企业为中心、乡镇供销社企业为骨干、村屯农家店为终端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意见》提出通过实施联合发展战略、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和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举措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加强乡镇供销社建设,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功能,加快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意见》认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事关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支持,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投入,要落实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配套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等,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加强供销社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