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老区宁都县供销合作社在当地是个大系统,2001年实施企业改制后,30个独立核算单位全员置换身份。虽然人员包袱解除了,但全系统的资产也基本变现处置完了,还留下了一大堆的改制遗留问题,严重制约了发展。过去的几年,该县供销合作社虽然通过不懈的努力克服和化解了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去年以来,在国务院40号文件颁布后,县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勤汇报、善沟通,争取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人事、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给予了县社实实在在的支持。一是人才支持,针对人员年龄老化、人才断层的现象,今年县里调入了2名年轻的副职领导,为县社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同时又在全县统一录用的大学毕业生中安排了1名本科生,为供销合作社注入了新鲜血液。二是资金支持,去年至今,经县政府领导特批,从县财政和县信访联席会议拨付了改善办公条件、弥补机关经费和维稳经费等50余万元,每年拨付化肥淡储贴息20万元、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经费数万元。此外,县委、县政府力排众议,协调法院等部门执行原土产公司因房产开发纠纷长达6年之久的赔偿款180余万元分3年到位。三是政策支持,县社20来年没有“三定”方案,去年10月县政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印发了《宁都县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在确定了县社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同时,还明确了县社7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并在原有16名财政拨款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了2名编制,为该社今后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
(肖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