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曾某是某个体鞭炮厂厂主。某日上午,曾某安排工人将30升氯酸钾、15斤木炭、15斤硫磺配制成50斤炸药放在室外晾晒。到了16时左方,曾某安排雇用的本村农民曹某在室内起爆药筛药。药筛过两道并经曾某检查合格后,曾某便让曹某将炸药装入一塑料袋中。但由于曹某刚到鞭炮厂没几天,前几次每次配药都只有10-20斤,这次配装了60斤,曹某对此没有特别警惕,在搬动时没有将药袋提离地面,而是拉着药袋在石板地面上行走,结果药袋与地板产生摩擦导致燃烧爆炸,曹某当场被炸身亡。
事故原因
1、曾某违章作业,一次配药量过大,以致在搬运时药袋与地板产生摩擦引起爆炸。
2、该个体鞭炮厂厂未经申请许可,非法进行生产。曾某自学电光鞭炮技术仅一个月后,在未向公安部门申请许可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办厂从事鞭炮生产。并且生产车间和生活用房、库房,一般工序和危险工序均未分开,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
3、曾某为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大量雇用当地农民从事鞭炮生产,工人上岗前根本没有经过培训,工厂也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在生产区域,无关人员出入频繁,甚至有工人在生产区域内抽烟。
防范措施
1、从事鞭炮生产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手续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
2、工人上岗前要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公司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实安全管理工作。
(全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