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在福建省并不出名,但全县35家小煤矿让人放心不下。这些小煤矿2009年的产量虽然只有80万吨,但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9年一起死亡1人的煤矿顶板事故,使大田县被省、市有关部门更加重视。虽然事故发生后,有4个有关人员被追究了责任,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大田县对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有难度更有信心”,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前提下,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被问责”的镇党委副书记
50多岁的郑国炼是大田县太华镇党委副书记,按理说再过几年他就可以退休回家安享晚年了,可一起事故改变了他的人生,让他难以圆满地为自己的仕途画上句号。“2009年,我们镇的一家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我因此受到了警告处分。”郑国炼说,在基层,谁也不爱管安全生产,但谁也不敢不管,自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以来,每一名基层干部的肩上都担起了“安全生产”这个责任。
在福建省,郑国炼不是第一个因为安全生产事故“被问责”的基层干部,也不是最后一个。对于“被问责”,郑国炼坦承:“我从2007年分管安全生产,从没出过差错,这次事故教训深刻,我个人不能提拔事小,关键是要做到亡羊补牢,不能再出丝毫差错。”但他亦有“抱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我不单单管煤矿安全,还有很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都要管。每个月安全生产例会都及时召开了,与企业的责任状签了,上级布置的任务落实了,但事故还是出了。我只能管到矿长,矿长再管他手下的人,结果最下面出了事,我还是受了责任追究。”
在太华镇,不仅有煤矿,还有铁矿和铸造厂、水泥厂等危险系数较高的工矿企业,这些都是郑国炼每天为之担心的地方。因为2009年那起煤矿顶板事故,2010年不仅太华镇政府被扣罚了10万元安全考核奖,郑本人每月还被扣罚100元工资。
事故之后,郑国炼并没有消沉,而是深刻吸取教训,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更加用心,下矿的次数也更多了,与煤矿老板和煤矿工人更熟悉了,甚至对井下的各个工程和工作环节都了如指掌。“过去煤矿工人是爬着进去挖煤的,现在这种情况绝对没有了;过去人力板车的现象也杜绝了,现在用的都是电瓶车。最重要的是,煤矿工人接受的安全培训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格,他们不敢违章,提高了安全意识,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安全。”郑国炼说,即使这样,镇政府每年还是要组织多次检查,他本人到煤矿的检查次数也无法统计,“只要路过煤矿,就一定要到现场看看,否则心里不踏实”。
为什么这样的小煤矿还在开采?郑国炼说,如果没有这些小煤矿,将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大田县的创税大户——红狮水泥厂每年需要用煤20万吨,全部依靠当地小煤矿,当地居民生活用煤也全部依靠这些小煤矿。
“亡羊补牢”的县煤行办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这些年地方政府和煤矿对安全投入都很重视,特别是在煤价上涨的情况下,科技兴煤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手段。”大田县煤行办副主任张建清说,“我们以事故教训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在煤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10年初县煤行办组织对全县35家煤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节后复工审批关。此外,为提高煤矿工人安全素质,去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了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班28期,培训人数达3008人次,并印制了3000本《煤矿生产岗位安全必知必会必禁知识》发放给井下工人,培训全部采用观看录像和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合格后才颁发入井证。”
谈到安全监管,张建清说,“我们下矿就是找问题,方方面面都要检查到,不仅查设备,也要考问矿长和工人。现在,全县每个煤矿都配备了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和技改,由县煤行办的工作人员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挂包指导,要求挂包人员每旬到所挂包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次以上,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矿井,要依法严肃处理,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针对煤矿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整合煤炭资源,大田县2010年加大矿井的资源整合力度。据张建清介绍,通过资源整合,将全面提升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全面完成乡镇煤矿改制工作。
“我们的工作有相当大的难度,但只要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安全、有利于发展、不损害原有各方利益’的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可以确保全县煤炭行业的安全发展。”张建清对“十二五”发展规划充满信心,“结合本县实际,我们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县煤炭资源现状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再核实,从煤炭开采布局、组建有实力的煤业公司、煤炭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来确保煤炭产业走上安全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