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和扶持政策等主要内容,特别在扶持政策方面给予了大力度的倾斜和扶持。
一是赋予林州市社新的职能。市委、市政府委托市社利用现代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任务;委托市社搞好烟花爆竹连锁配送的安全经营;委托市社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农机具、成品油等连锁经营业务等。
二是继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每年不低于25万元,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要纳入全市城镇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土地安排、城乡规划、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安排照顾。
三是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扶持力度。把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列入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整体考核奖罚范畴,对专业社、协会向农民提供的信息、技术、加工、示范社建设、人才培训等,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专业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所得收入,税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征或者缓征所得税。
四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供销合作社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金给予照顾,本金限3年内补缴,特别困难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核准,可适当延长补缴年限。同时还对妥善处理供销合作社历史包袱、土地登记颁证,加强信贷服务等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林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