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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安监部门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10年10月8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1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确立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之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把调整和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作为重要的工作陆续展开工作,目前有些地方工作该项已经有了进展,也有地方遇到了一些问题。

  成都市安监局

  职业危害有望减少

  据悉,成都市安监办将更名为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变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今后将新增职业卫生职责(原市卫生局负责),新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根据规定,他们将主要负责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包括起草成都职业卫生监管地方性法规,拟订相关职业危害控制、防护标准,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以及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督等信息的汇总、分析,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还要参与应急救援。

  据业内知情人士介绍,过去在职业危害的监管领域安监总局和卫生部门在权限上有交叉,安监部门上门执法,不仅缺少相应技术和检测手段,还被企业认为“越权”。新的机构设置方案,明确了市安监局管理职业病权限,让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执法监督。目前,成都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约有5000家,从事职业危害工种的从业人员人数较多。职业病管理划归市安监局后,对违规企业的处理将更加严格。一旦认定条件达不到健康安全要求,企业就会被要求整改、停业,甚至面临高额处罚。今后,市民面临的职业危害将有望减少,已经遭受职业病折磨的职工维权更有保障。

  东莞市安监局

  “目前相关技术力量相对薄弱”

  据悉,东莞市安监部门对于接手职业病监管,目前尚未做好充分准备。

  “之前市政府曾经起草了职业病监管职能移交的‘三定方案’,并定于明年1月1日移交,但当时涉及移交的职能,只局限在现场职业病监管这块。”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安监局已经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请示市政府,“现在我们技术力量、人员编制等都完全不具备,而且东莞体制特殊,如果我们现在接手该项职能,很难全面监管”。

  据了解,目前东莞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共有6000多家,分布在制鞋、制衣、玩具、家具、建筑、水泥、化工等20多个行业,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则达百万人以上,而目前市卫生监督所职业病监督科只有11名执法人员,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如果将职能划分到安监系统,而卫生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随之转移,安监部门要另起炉灶搞职业卫生,起码要花40年的时间才能达到目前的水平。”市安监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上海市安监局

  定期召开区县职业健康科长例会

  为了促进工作开展,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则于日前召开区县职业健康科长例会暨业务培训会。会议对近期市安监、卫生部门在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等方面的职能交接情况作了介绍,详细讲解了包括综合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制度规范、起步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行政许可两项重点在内的2011年工作设想。职安处有关负责人对《通知》中安监、卫生、人保、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职责界定情况作出说明。浦东、松江、金山、闵行、嘉定五区安全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则就日常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等议题与参会各单位展开经验交流。

  为提升一线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上海市安全监管局信息中心、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分别对“职业危害因素信息查询系统”及“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汇编软件”作了使用说明;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有关专家以及来自某知名PPE制造企业的专业人士分别围绕粉尘与噪声危害控制、防尘毒呼吸类职业健康防护用品介绍两个题目展开讲授。

  为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提供业务交流平台,共同探讨监管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力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上海这一会议形式或将于明年形成制度定期召开。

  职业卫生监管任重道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只有针对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加强合作,才能做好职责调整的有关衔接工作。

  (张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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