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15点多,浙江省宁波市第一高楼凌江名庭大厦43楼发生火灾,起火的是一处群租房,由于发现及时,且大楼又具备自动喷淋系统没有酿成严重后果。尽管火情有惊无险,但人们还是对高楼的消防安全表示了担忧。因为该大楼的消防隐患十分严重。着火的4302室用三夹板等材料隔成了6个小房间,各个房里都放置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失火后很容易蔓延到大厦里。住在失火房间隔壁的一位住户讲:“里面总共租住了十多个人,万一像上海的火灾一样,烧起来,我们怎么办……”
12月16日晚,上海市宝山区淞南十村11号底层一住户家中着火,大火产生的浓烟困住了楼上欲逃生的居民,所幸消防队员赶到后,及时施救,居民才得以脱险。但居民小区存在的种种消防隐患,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面对危急情况,赶到现场的消防队员却遇到了“棘手”问题:首先,他们在小区内找不到消防栓;其次,小区道路十分狭窄,道路上又停满了私家车,消防车根本无法立刻展开大规模作业。于是,消防车只好停在临近马路上,将消防龙头接上路边消防栓取水。而据上海市消防局透露,今年11月该市共接到火灾报警548起,而去年同期是453起。
近年来,高层居民住宅楼拔地而起,居民家用电器增多,液化气、天然气等越来越多地走进百姓家庭的同时,一系列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根据有关规定,每年消防部门都会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至少一次大检查,检查后也会将结果告知街道,但由于资金、产权归属等多方面原因,相关部门有时无法对毁坏的消防设备进行维修。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惨痛。火患猛于虎,火灾不可避免,但防范可以在先。如今只有不断强化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建立健全更为适合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新体制,才能创造更好的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居民的担忧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