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2010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农产品运销订货会上,海南省供销合作社与新疆、天津、山西、山东、青海、安徽、重庆、云南、上海、河北、河南、江苏、浙江、湖北、江西、广西、陕西、吉林18个省级供销合作社签订了农副产品购销合作协议,约定利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网络优势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政策、区位优势,通过加强合作、双向支持、共同发展,促进海南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的发展,推动海南农副产品与全国市场的有效对接,实现双向流通。
协议约定:相互支持在省内外举办的农产品交易会和各种农副产品促销等活动,积极组团参会参展、洽谈订货;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农产品生产、运销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信息互通、产销对接,共同打造供销合作社系统现代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运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等流通渠道,促进各地农副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双向流通;各地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地域、资源优势,为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购销农副产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支持海南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海南国际旅游岛的优惠政策,加强与海南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联合合作,在冬季瓜菜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冷链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等项目上加强合作;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和磋商制度,通报和交流农业产业相关政策、发展动态信息,及时研究和解决合作执行中的问题,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形成共建合力。
(李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