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出台新规,将加强全省小水电站监管,5000千瓦水电站今后需由省级审批。
5000千瓦水电站省级审批
江西今后将依法规范小水电建设市场准入,禁止无资质、无许可证的单位和无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小水电建设市场。特别是小水电站行业,全省将针对小水电站的建设质量、防洪安全、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装机容量5000千瓦及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小水电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审批及工程有关验收工作,今后将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规模的小水电站由设区市、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小水电站配“安监员”
此外,小水电站通过水库蓄水验收和机组启动验收之后,供电部门方可为其办理联网试运行手续。
单站装机5000千瓦及以上的小水电站必须全部配置专门安全监察员;50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必须配置安全监察员或由小水电站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兼任安全监察员;小水电站的运行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水工、水文、机电专业等技术力量,严禁无证上岗。
影响防洪、拒不整改将被关闭
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违规建设的小水电站,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下达停工令、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按时办理取水许可证、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大坝注册登记的小水电站,将责令其停止取水,供电部门不得允许其继续联网试运行。
同时,对不配合开展安全管理分类和定期年检制度、不进行水电站大坝定期安全鉴定、或年检和定期安全鉴定不合格的小水电站,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将停止其取水。
对未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发电机组,电力调度部门将不得允许其进入商业运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防洪安全的小水电站,将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无法排除或拒不排除的由地方政府下达关闭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