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1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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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明年起提高安全生产事故补偿标准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职工,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005年以来的补偿标准是,在云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的各类企业对因煤炭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从业人员或者其家属支付的一次性工亡赔偿金最高标准,可达事故发生地所在州(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1倍。

  陕西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可赔34万

  本报讯  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明年1月1日起,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的职工,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按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计算,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规定翻了一番多。 

  (安  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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