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33名智利矿工在井下被困69天后,成功获救。而矿工们之所以能撑过这么长时间,井下应急避难所功不可没。但是,目前井下避难所对于中国大多数矿工来说还是“听说过,没见过”的新奇设备,如何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在中国进行推广,结合中国煤矿开采的实际情况,让其真正成为中国式矿难的救命稻草,是我们目前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应急避难硐室要进行定期检查、硐室里的食品要定期更新,这都应该有标准。标准要具有法律效力,形成国家的规章制度。而且建设应急避难硐室首先要满足安全性的要求,能抗击危害,比如抗压抗高温,不一定舒适,但要保证工人基本生活要求;二要很容易被发现和被找到,要有定位系统和通信系统,同时也要考虑成本。
——原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
我国的矿山设立应急避难硐室的措施也应强制执行。应该明文规定,没有建立应急避难硐室的矿山,不准采矿,追究该矿的领导责任。除制度约束之外,无论是救生舱还是硐室建设,国内还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