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进入10月份以来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的6起较大事故,其中3起中毒窒息事故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10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郝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死亡3人。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是2名工人在未进行有效局部通风的情况下,违章进入放炮后的掘进工作面查看爆破效果,造成1人中毒死亡,之后盲目组织施救,又造成2人死亡。
10月8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长青公司原生岩坳铅锌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死亡9人。该矿井已被当地政府列入整顿关闭范围,在组织对矿井进行排水、拆除设备过程中,由于局部通风效果不良,造成进入矿井铺设排水管路的2名工人窒息死亡,事故发生后盲目组织施救,又造成7人窒息死亡。
10月14日,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发生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引发的中毒窒息事故,死亡5人。据初步了解,事故原因是2名村民私自进入已关闭封堵的铅锌矿硐内盗采矿石时中毒窒息死亡,矿硐外3名村民盲目进入查看情况,也因中毒窒息死亡。
矿井窒息事故,没有专业救援知识和设备的非专业人员下井救援不仅是盲目的,而且是非常危险的,其结果只会使事态扩大。近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中再次对我国矿山救援队进行了有序配置。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建立21个矿山救援队,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规划》指出,除了建立国家矿山救援鹤岗、大同、平顶山、淮南、芙蓉、靖远、开滦队等7大定位为我国实力最强、现代化水平最高的矿山救援队之外,我国还拟建立14个区域矿山救援队,主要服务于本地区及周边省、区、市。这些配有专业水准人员、设备的救援队,应急救援的资源充沛,同时还能覆盖周边地区,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启动预案,实施可靠、有效、科学的救援,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因不专业救援而造成的“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