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质量始终是事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长期以来,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对不良贷款采取的“以各基层信用社为管理主体”的分散管理方式,导致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出现了清收方式单一、成本较高、效果差、监督考核不到位等问题。
原有的模式,已经跟不上农村信用社快速发展的步伐,对不良贷款管理方式进行创新已是迫在眉睫。
探索的路上,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已然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
弃“分散” 择“集中”
“确定试点单位,探索和尝试‘不良贷款集中管理’的实现途径和操作办法。”面对辖内不良贷款分散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2010年,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党委领导在年初工作会议上毅然决定改变以往做法,开始尝试新的不良贷款管理模式。
所谓“不良贷款集中管理”,概括讲就是“四个集中、三个统一、两个动态、一个不变”。
“四个集中”包括了存量不良贷款的集中,以及在不良贷款集中管理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集中。具体是指:将存量不良贷款集中,由县级联社直接管理;各联社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人力清收不良贷款;保证满足不良贷款集中管理过程中,对办公场所、车辆等方面的需求;集中财力攻关,充分保障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时的所需费用,及时兑现清收奖励。
“三个统一”则主要体现在全辖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政策、诉讼以及协调三个方面。由省联社统一制定不良贷款清收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对不良贷款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奖励办法;对需要依法清收的贷款,要由不良贷款管理部门统一、及时地进行诉讼;要统一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帮助清收。
“两个动态”就是在不良贷款集中管理中,“动态集中不良贷款”和“动态集中责任人”。其含义是指:今后,但凡新形成的不良贷款,都应及时集中到县联社,进行集中管理;因违规违纪导致新增不良贷款的责任人,要集中到县联社管理,或实行不良贷款管理部门和信用社双重管理,违规违纪责任人在不良贷款收回后,回原单位履行正常职责。
“一个不变”,是指在不良贷款没有收回之前,违规违纪主体保持不变。
探索前行 成效初显
2010年3月,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松原市前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家单位指定为试点单位,开始尝试实施不良贷款集中管理。
按照该省联社“集中管理以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责任不变、防范风险为原则。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集中管理,既积极又稳妥,切实防范风险”的要求,吉林市环城联社的试行工作全面启动。
从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四个月的试行期过后,环城试点成效初显。
2010年7月9日,在关于不良贷款集中管理的会议上,吉林市环城联社理事长、环城联社不良贷款集中管理的第一负责人面向全省农信社汇报了不良贷款集中管理实施后的“五大成效”,并用确凿、可考的数据,证实了不良贷款集中管理在不良贷款清收中的成效:
试行的四个月期间,环城联社共集中管理不良贷款8607笔12241万元(不含表外),目前已收回集中管理的不良贷款2786笔4908万元(含已核销损失类贷款2032万元),占集中管理不良贷款金额的40.10%。
“不良贷款集中管理并不是一个狭义的‘集中’概念,它并不仅仅是指将基层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移交给资产保全部门进行管理,它是一个包括‘贷款到期提前预警、贷款逾期不良成因分析认定、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良贷款责任人认领后自主清收跟踪、不良贷款移交保全部门后集中管理、以及与公、检、法、司等外部单位集中统一协调’等一系列工作在内的广义的‘集中’概念。”通过实践操作,吉林市环城联社理事长刘梦友对这一工作的理解更加具体化。
实行不良贷款集中管理实现了新旧、好坏贷款彻底划线,不仅有利于不良贷款的清收,更有利于新增贷款的控制,有效地解决前清后增的问题:一是实施不良率控制、损失率控制等加强新增贷款质量的措施办法就有了前提和基础;二是对新增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就具备了条件,解决基层推脱责任,“拿历史说事”、“拿改革说事”的问题;三是对新增不良贷款实行逐笔问责,有利于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将存量不良贷款剥离,使基层信用社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也有利于考核和评价干部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这是吉林省联社推行不良贷款集中管理更深远意义所在。
一路荆棘 一路歌
“通过指导调研,进一步厘清了不良贷款集中管理方式和管理范围,摸索出了一套便于操作、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不良贷款管理方式。” 在一次全省范围的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农信联社副主任王艾君在讲话中进一步肯定了试点单位在探索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但由于不良贷款集中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推进过程中,难免会一些阻力。阻力主要有两个方面,包括来自部分员工思想认识方面的阻力,以及由农村不良贷款复杂成因造成的清收阻力。
对于推行的阻力,结合试点的实际情况,刘梦友也指出:不良资产管理中心虽已建立,但在功能发挥上仍不充分,兼职清非人员数量多,不能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清非工作当中;不良贷款笔数多,成因复杂,工作难度大;外部环境制约因素难以解决,主要是涉诉案件多,法院受理压力大……
虽然有阻力,但实施不良贷款集中管理这一举措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是实现吉林农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克服阻力、顶住压力,全力推进。
2010年7月15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半年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省联社决定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不良贷款集中管理”,随后,《不良贷款集中管理指导意见》以省联社文件的形式对全辖下发。
据了解,在《不良贷款集中管理指导意见》中,该省联社对不良贷款集中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的推进和部署——条件成熟的联社可以将全部不良贷款移交到一个机构或部门管理;条件不成熟的联社可以将包含信贷员签订责任状后明确收不回来的、非农户和违规违纪责任贷款在内的部分贷款实行由县联社动态集中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搞好集中管理,建立机构,配齐配好人员,制定激励约束机制,按账目清楚、责任明确、锁定基数,做好做细集中管理工作。
探索的路上,行进的步伐在稳步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