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0年10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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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农贷风险补偿之五种机制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安颖博

  农村信用社属于高风险行业的企业主体,同时又肩负着支持“三农”发展的重任,长期致力于小额农贷的发放,从而承担着高于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如何着力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防范小额农贷业务带来的风险呢?

  建立国家补偿机制。第一,建立国家农业信贷投资保护法,严禁行政干预银行信贷投向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第二,建立国家农业信贷投资风险补偿基金,由国家财政部按照每年农业信贷投入总量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产业政策导向诱发的风险和国际市场非理性行为、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风险。第三,减免农业贷款所得利息收入的营业税和所得税。 

  建立地方财政补偿机制。第一,建立地方扶贫基金,按照各地每年财政总收入的1%至2%的比例提取,主要用于保障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生活开支,从而提高低收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还贷还息率;第二,建立农民培训基地,提高农民的农业项目技术水平和对市场动态的应变能力,从而提高农业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减少小额农贷的市场风险;第三,建立地方财政对小额农贷业务的直补制度,对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机构按年度进行财政补贴。

  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在目前县域金融架构下,农业保险可由政策性银行经营,分备耕、种植、管理、销售四个阶段投保,险种以“全额保险”、“分段保险”为主,保险范围以生产成本为上限。农民可根据不同年份、生产条件和农作物,选择相应的投保项目。签订保险合同时,农民必须与农业技术部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接受技术指导,以确保农业收成,减少风险。

  建立利率补偿机制。允许银行部门根据资金市场供应情况扩大小额农贷的利率浮动幅度,适当提高对小额农贷利率水平,使开办此项业务的金融机构有经济上的可持续性。

  建立呆坏账补偿机制。允许开办小额农贷的金融机构按小额农贷年末余额提取高于规定比例的1至2个百分点的呆账准备金,对已形成的小额信用贷款应收未利息部分,适当提高几个百分点的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增强开办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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