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0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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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

  本报讯  10月11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今年起新增河北、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等10省(区)开展试点。

  根据《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

  《管理办法》明确,县域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

(何  金)


  “一行三会”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汶川灾后重建

  本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扎实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

  《指导意见》提出:一是保持对灾区金融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对灾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改进对灾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殊人群的金融服务,加强灾区信贷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贷款的贷后管理;三是着力推进灾区金融机构自身恢复重建,促进灾区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加强灾区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增强灾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五是进一步加强灾区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基础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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