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9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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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本报讯 9月15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会议上表示,环保部门应大力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力求信息公开能及时、准确、完整。同时,新闻媒体也应全方位、深入客观地关注环境信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他表示:近期发生的几起突发环境事件,再次凸显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潘岳认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满足于一季度、半年甚至一年发布一次环境信息,要随时发布环境信息,让公众对环境信息有动态、纵深的了解。最近集中爆发的环境突发事件更说明这些举措的前瞻性与必要性。例如紫金矿业在事发9天后才正式对外公布相关信息的行为,引起了公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广泛关注。这一典型案件再一次提醒我们,加大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迫在眉睫、已经刻不容缓。 

  潘岳表示,环保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环境信息公开本身就是政府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开环境信息是加强行政监督、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的有效措施。而且环境信息公开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信息公开要在第一时间,不拖延、不隐瞒,而且要实事求是,避免误导,不夸大、不缩小。同时还要公开完整,不能简而言之,以笼统概括和专业术语将关键问题含糊带过,更不能对可能影响公众乃至社会的环境隐患及整改方案等略而不谈。

  (安 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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