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关死白头翁。”当记者在唐代刘希夷的乐府诗《代悲白头翁》中读到以上两句时,心情是沉重的。因为在这里应怜的所指,不是逝去的年华,而是在烈日下已经逝去和仍被考验的劳动者的生命。
“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因高温死亡事件频发”。这些悲剧,绝大多数可以避免。但当这个2010的夏天告别,我们只能无奈地发现,在议论的喧嚣之后,高温免死的“保护伞”仍是一个若有若无的影子。
如果亡羊补的不是牢
7月以来,伴随着大范围高温天气的出现,高热死亡事件频繁发生。
7月5日,一名27岁的小伙子在北京站中暑身亡;7月7日,工作了快8个小时的环卫工人孟庆和热死在开封街头;7月22日,在广州打工的广西藤县籍农民工谭忠球因中暑被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身亡;2010年7月30日到8月1日,济南大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据《东方早报》统计,今年死亡至少21人。这些不幸的逝者多数是从事建筑和环卫等行业户外作业的普通劳动者。
根据中央气象台消息,7月29日,中国高温天气范围已蔓延至21个省份,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持续遭受高温热浪,即便一向以凉爽著称的青海高原也是热浪滚滚,陕西、重庆、河北等多个地区纷纷拉响高温警报。这说明,“热死人”的隐患已不是个案,今后必将成为安全重灾区。
“热死人”的话题迅速成为各家媒体的头条新闻,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时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但随后我们可悲地看到,这种关注渐渐脱离了“还劳动者高温休息权利”的主轨,变成了“高温津贴应该谁给发、发多少、不发怎么办”的利益之争,甚至是“为什么只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垄断国企可以全员享有,其他的则要看企业或雇主的良心好坏及有否支付能力”的单纯不满。是的,争这个补贴是劳动者自身权利的正当要求,但退一万步讲,是不是发了这个补贴,劳动者就应该在非人的高温环境中工作,而不能再有怨言?
立法难道真就那么难
1960年,我国就出台了一部全国统一的防暑降温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迄今已暂行了50年,其中许多规定确实已经很难适应目前的劳动保护现状。2006年,福建纺织女工刘运芳在纺纱车间被“高温杀害”的新闻,令社会舆论开始关注中国工人高温休息权利及高温津贴权利的落实难题。一年后的2007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此之后,不少省市开始急促推出各自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红头文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今天仍有不少人在指责四部委那个通知的无力,不但没有给企业或老板下发钱的硬性指标,还忘了最迫切的是如何避免死亡的再次发生。
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高温作业法规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据知情人说,自安监总局作为独立机构从劳动部分离出后,防暑降温方面的权责关系始终没有明确,导致这方面工作的调研立法停顿。目前的现状是劳动安全卫生职权划分比较分散,劳动卫生安全划归卫生部,劳动生产安全划归安监总局,劳动保障和福利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这种分散也影响了统一法规的出台。
“首先,立法周期普遍在4到5年,不是短期说出台就能出台;还有,防暑工作是十分单一的工作,而我国的法律往往是比较宏观的,为如此单一的工作立法尚无先例。”一位参加过立法讨论的专家对记者表示。
地方法规须担起责任
面对“热死人”,“在35℃以上高温天气,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及市重大工程外,要暂停高温时段的户外施工作业。”下发以上通知或公告的有上海、济南、福建、北京、江苏、湖南等多地,还可以举报不停工行为,并且要求不能扣除或降低工资。但长沙某工程包工头回答:“工地是我的,高温津贴那是政府的事”,以及武汉地产工地无视高温停工令,无法强制执行尴尬,还有各地中小企业总是“不为所动”,将“劳动监察机构执法的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只是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难免打折扣”的困境暴露无遗。
“在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要让企业自觉承担起让企业成本上升的防暑降温费,是不切实际的。”专业人士曾这样呼吁,对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问题,必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有明确法律责任的立法,其立法内容应包括高温时段休息、降温费的发放、提供降温措施等多个方面。另外对现有政策的监管也要到位,对于严重事故要有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各地温度、湿度相异,不同行业差异,同一地区不同行业差异,很难出台相同的标准,所以目前尚无统一的高温作业场所停止作业的温度标准。” 对于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谈到的高温立法难题,有人士指出,为什么各地的法规建设也不见行动?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政府2007年出台的《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被认为是“目前国内较完善的一部相关领域地方法规”。近日,杭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后者将高温劳动保护上升到了地方性法规的高度,虽然条例中对保护措施没有做太具体的规定,但至少看到了一种重视的态度。而其他地方,包括今年死亡人数不在少数的地方,为高温劳动保护立法的热情随着夏天离去,降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