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9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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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烟花爆竹流向记录至少保存5年备查

  本报讯 为了确保燃放安全,实现对烟花爆竹产品流向实现可追溯,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出规定:相关企业的烟花爆竹流向记录至少保存5年以备查询。

  浙江省安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健全如下制度: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备案制度;烟花爆竹采购、销售档案登记制度,如实记录烟花爆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时间和来源、去向等内容;仓库定期盘查制度,及时核对记录,保证流入、流出及库存的烟花爆竹与登记记录内容一致;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流向登记记录至少保存5年以上备查。

  重庆:小煤矿一次死亡3人一律强制关闭

  本报讯 重庆将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事故的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危化、小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等高危行业小企业,将一律被强制关闭。

  同时,对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重庆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一年内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信贷、证券融资等。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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