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8月3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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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规范提升干部人事工作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要下功夫、动真格、见实效

总社直属机关党委 栾岚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成果,有效地回应了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就是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精神和作风,下功夫、动真格、见成效。

  一要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上下功夫,提高贯彻落实的内驱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首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让领导者熟知、执行者精通、监督者了解。四项监督制度,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架起了“高压线”;《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设立了“监督岗”;《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为领导干部树起了"警示牌"。四项监督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二要在严格执行、落实责任上动真格,提高贯彻落实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在执行,难点也在执行。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着力在“倒查”机制上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着力在如实报告、从严把关上问责问效;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着力在全面覆盖、分析运用评议结果上问责问效;严格落实离任检查制度,着力在离任检查上问责问效。要把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强化全方位监督,切实做到原则上依法依规,行为上公平公正,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得到合理使用,做到人尽其才。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在选人用人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参与度、群众的知晓度、决策的透明度,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信任程度,对选拔出来人选的认可程度,确保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三要在匡正风气、优化环境上见实效,提高贯彻落实的公信力。公信度是选人用人的“生命线”,是个“易碎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组织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要切实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六种用人导向,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加强协查、重点督查、实行复查,做到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要进一步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完善电话、信访、互联网“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构筑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快车道”。要认真学习借鉴干部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记实系统,完善举报信息的预警、查询和汇总分析功能,为用人失责追究提供依据。要继续治理拉票行为,开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举报直接进行查处。对查处的严重违规失责用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以典型案件的查处推动责任追究制度的切实执行。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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