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3时,云南省拖布卡镇一座已经停产的露天铁矿发生山体滑坡事故,导致4名工人被掩埋在崩塌的滑体中遇难。据了解,当时该地区连续多天降雨,采场积水,一台抽水泵陷入泥团里无法取出,于是该公司便调集附近一台修公路的挖机前来掘取,挖机和工人刚进入采场,还未取到水泵,采场左侧的山体瞬间发生滑坡。
截至目前,陕西山阳矾矿自燃已持续近两个月,一名工人被毒气熏死。据了解,发生自燃的钒矿洞属于陕西五洲矿业山阳分公司采矿区。自燃现象发生后,矿洞内的温度非常高,有毒气体从不同的洞口泄漏,不但矿工被熏死,村民被熏伤,且洞外的树木也难以生存。矿石自燃会引起火灾、损坏设备和危害作业人员安全,使矿山环境恶化,而且还将造成资源的重大损失。因此,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查明自燃的地质因素和外部因素等,并作出相应的评价,为治理提供依据。
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指出,进入汛期以来,全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由此导致119座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被淹和部分被淹,特别是甘肃省甘南、陇南、天水部分地区普降强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致使9座尾矿库溃坝、10座尾矿库尾砂外泄、112座尾矿库遇险。因此各地要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
由于受到特殊地质环境的影响,矿区多处于自然环境复杂地区,是事故发生的“重灾区”。受到多断裂带、岩性较差、多地质灾害的不良地质因素影响,煤矿开采易遭受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同时煤矿开挖形成的一些边坡稳定性较差,因此,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容易诱发矿区、矿井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自然灾害时矿区、矿井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在发生险情和隐患的时候,矿区必须派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排除。除此之外,分析和预测天气情况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