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重庆记者 杨耀文) 日前,重庆市供销合作社作出决定,将采取四项措施专项治理“小金库”。
一是各控参股企业、协会搞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拓宽监督渠道,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规定。
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企业、协会负责人对自查自纠负完全责任,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企业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专项治理中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庆市社将组织监察、财务、审计等处室对有关控参股企业和协会进行重点检查。
四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整改及时、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