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8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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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现实意义

总社合作指导部 孙富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我在第一时间参加了学习,有所思,有所获,从中汲取营养,加快自我成长,可谓终身受益。

  一是对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警示。组织部门是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组工干部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履行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的重要职责。四项监督制度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情形、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等内容,规定具体、要求明确,让我们明白了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时时提醒我们要带头学深吃透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事光明磊落,高悬律己之“剑”,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上来、用起来。

  二是对“官场老实人”的激励。不可否认,当前还是存在一些“只顾低头拉车的老实人”吃了亏,但品读四项监督制度,我从中得到一种讯息:钻营、走捷径已经过时,老老实实干事才是唯一正途。四项监督制度对选人用人做出了规范,深化拓展了对选人用人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让选人用人过程逐步置于社会的阳光透视之下,让钻营者不敢再钻营,坚决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使“不让老实人吃亏”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给予了制度上的保障,从而树立一种导向,那就是——要想上,就得拼命干好。无疑,这对一心干事业的“老实人”是一种激励。

  三是对领导干部的一份关爱。在党内有个别领导干部因买官卖官被查处,最终下马下狱,悔恨终身,令人扼腕。四项监督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确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是对干部的一种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一种关心与爱护。四项监督制度出台以来,高位推动,在全党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的热潮,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大氛围、大环境,目的就是要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熟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知晓率,防止有些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踩了红线”,失了前程,毁了身家,这是对干部的又一重关爱。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相互补充,产生合力,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了系统的“防控网”,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有助于真正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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