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都受到各级组织部门的重视,也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工作中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领导干部“一言堂”、买官、卖官、跑官的现象时有发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干部队伍素质和行政效率的症结所在。
最近,中共中央、中组部先后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把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突出民主的同时,从源头上把选人用人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依靠制度筑起了一道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牢固防线。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是让党管干部工作更加透明、还信于民,是完善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四项监督制度把干部工作的监督纳入了整个选人用人过程中,突出民主,落实责任。通过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我们不难发现:这四个制度,涵盖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突出民主的同时,责任明确到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之中,责罚明晰。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更加明确民主管干部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有力地证明了我们党敢于正视基层选人用人中所凸显的问题。全面提升党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的透明度、公信度,坚决表明了从严治党的决心。
二、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是搞好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所在。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主要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中承担的主要责任,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监督的精髓,避免工作中出现“一言堂”等现象,保证民主选人用人;四项监督制度把组工部门干部作为监督主体,组工部门干部要认真学习,明确党的要求,防止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尊重程序;作为被选拔任用干部,更要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明确党的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事,不搞歪门邪道,不跑官要官;作为群众,特别是广大共产党员,同样需要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做好选人用人的监督者。
三、联系实际,重点突破,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如何准确把握和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是保证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的关键所在。
一是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和实际选人用人紧密结合,认真开展自查。要使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中的参与者充分认识到:四项监督制度把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中央、地方党委政府都要形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氛围。中央为表率,地方有突破。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地自我检查。
二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要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目前有些干部反映,干部得不到公平的对待和公正的待遇,和领导关系好的当领导,任劳任怨的当小兵,这样长此以往会有人认真地工作吗?各级党委“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一个理念,不要让老实人吃亏,多提拔对工作认真、埋头苦干的干部。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要抓住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酝酿协商、任用决策四大关键环节,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过程监督,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查处干部任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工作纪律。针对目前社会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问题,下猛药,充分发挥四项监督制度的约束力。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干部任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重点案件的广泛宣传,使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被监督者,都要深刻认识到悬在自己头上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