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桥 早有预兆
时间:7月24日17时20分许
事件:河南省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桥发生整体垮塌
原因:遭受强降雨致水流迅速增大
伤亡:截至7月30日中午,已确定有46人遇难、20人失踪。
7月24日17时20分许,位于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的伊河桥,由于遭受强降雨袭击发生整体垮塌,正在桥面上逗留和过往的数十名群众落入水中。
据了解,汤营村伊河桥由潭头镇人民政府组织修建。于1986年11月开工建设,总投资79万元,1987年12月竣工通车。该桥为空腹石拱桥,全桥5孔,净跨40米,全长233.7米,全宽8米,净宽7米,两边各设安全带0.5米,是该河段上下游4公里内唯一一座连接南北两岸的群众生产生活桥梁。7月22日20时至25日10时,栾川县降雨量达到234.8毫米。仅24日一天,栾川气象观测站的日降水量便达到了155.3毫米,突破了有气象资料以来的记录极值128.8毫米。整个降水过程造成洛阳市被冲毁桥梁34座,洛阳市至栾川县快速通道等13条道路中断。 24日17时20分左右,伊河潭头镇段遭受有历史记录以来的最大洪水冲击,河道行洪流量最高达3150立方米/秒,加之上游漂流而下的大量树木、建材和杂草等堵塞桥孔,造成伊河桥整体垮塌。当时在桥面上聚集有数十名当地群众观看洪水,因而随之跌落,被洪水冲走。
对于此次事故,当地村民很是气愤,“上游下来的大水首先经过栾川县城,县城进了很多水,县城里的一座桥也垮塌了。政府明知道伊河水流量大,桥可能会出问题,为啥不及时通知干部群众做好防护措施?这是政府最大的失职。”
河南省副省长刘满仓在谈到“栾川7·24事故”时也认为,造成此次灾难的主观原因,一是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淡薄,缺乏避灾自救能力,面对山洪灾害,束手无策,二是对山洪灾害防范和应对准备不足。
(张 蕾 整理)
爆炸 近在咫尺
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
地点:南京栖霞区南京塑料四厂
原因:挖掘机械碰断管道造成可燃气体泄漏
伤亡:13人死亡,300多人受伤
7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巨大的爆炸声响彻南京上空,伴随着爆炸声栖霞区市民还能感受到强烈的震感,刹那间爆炸附近的房屋全部被损坏,6、7辆大巴车玻璃全碎。据悉,这次爆炸发生在南京栖霞区南京塑料四厂位于栖霞区皋桥附近丙烯管道,事故原因系在停产区进行平整场地过程中,挖掘机械碰断管道,造成可燃气体泄漏爆炸。截至29日上午5时,死亡人数升至13人,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名危重伤员已有3人脱离生命危险。
据目击者称,事故时距离事发地大约1公里可以明显看到冒起的浓烟,街道两旁的大楼玻璃和门窗大多被爆炸产生的气流震碎。事故后附近的建筑物玻璃窗大多空荡荡的,还有窗帘被气流冲得挂在楼下的电线上。路边多辆私家车车体变形,车窗挡风玻璃被震碎,有的车头上的标都没了踪影。还有一辆公交车停在路边,前面的挡风玻璃和两侧所有的窗都已经空空如也,雨刷器也被折弯,自动开关的车门也被挤压变形,挂在半空。事发地点附近的马路上几乎所有的门店和商铺都被爆炸的气浪冲击,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几乎每家店铺的玻璃窗户都被震碎,掉了一地。很多店铺都关门停业,一家大型家具城10米多高的牌子都被震下来。“我当时都蒙了,只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身体里像被射进了很多子弹。”一位姓孙的先生当时恰好在距离爆炸地500米的公交车上,他说感受到一股强大的气流后,身上被射进去很多玻璃碴,差点被推出车窗,公交车也感觉快被掀翻。
爆炸发生后造成了重大的伤亡事故,而造成如此重大的损失的原因之一就是工厂距离居民区都非常近,化工企业与周边城市社区的安全防护距离开始变得近在咫尺,这让很多媒体和群众对此提出质疑。
(张 蕾 整理)
重物轻人 安全服务意识何在?
在洪水来袭时,人民群众应当在哪里?如果说这个问题有标准答案的话,那么必然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在7月24日16时,河南洛阳遭遇强降雨,雨水引发破坏性的短暂洪水时,河南洛阳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的村民仍在奔走,甚至还另有人在“参观”洪水奇观。一个多小时后,他们随着脚下伊河桥的整体垮塌而落水失魂,阴阳永隔。
失去三名亲人的张红娟质问:“为什么镇上都禁行了,不让通过大桥,这里却没人管?村民们没安全意识,干部们也没有吗?”
面对“根本没有人管我们!”的愤怒之声,潭头镇镇长谭建峰是能够给出否定回答的。因为接到县里的电话后,他立即通知了各个防汛值班站点,加大对各个危险地段的排查和巡防力度,其中也包括汤营桥。“由派出所杜所长带队,分别于下午1点和3点,到汤营桥巡逻,有巡逻记录可查。”
谭镇长的自信来自于本本记录,村民的不容置疑来自于眼见为实:“看到派出所的人来过,但喊一下注意安全、赶紧离开之类的话就走了,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于是一个事故后几乎从来没有缺少过的词,再次出现了——执行。
“此次事故的发生还是在执行环节出现了问题”,在这位镇长看来,“周一工作例会讲,周三组织学习的时候还要讲”,防汛工作就布置好了,开会、强调就是安全防范的完美前期了,以后发生的事就归执行解释了。那么,请问防汛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危险点的名单有多少?具体防范的手段是什么?
反复强调要避免发生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汤营村支部书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承认,进入7月以来,确实一直都在提防汛,也对一些河堤、河坝、泥石流易发地方进行了排查,但却把这个桥给忽略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原因只有一个: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
此次汤营大桥坍塌的原因,当地政府官员认为,突然而降的暴雨导致水流迅速增大。在各方不否认这是事实的同时,主要是置疑桥的质量问题,也就是在发洪水的情况下,伊河桥也应该坚强不倒。随后该桥在两年前相关部门进行过一次整修,以及未见钢筋之说广泛流传开来。对此,栾川县相关部门也不否认。桥梁设计和改建单位的负责人、栾川县交通局崔局长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整桥面不存在加钢筋,加钢筋更增加桥的重量,只是铺了五公分沥青混凝土”。 于是“桥脆脆”又成为热词,一座运行20多年的桥梁应不应该干脆地断掉,成为媒体找技术专家论证的一个焦点。
然而,栾川县交通局业务股工程师王书峰说,这个桥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空腹式石拱桥,其原料以石块和砂浆为主,采用(石加亏)工结构砌成,一般不用钢筋。同时他表示,过去山区经济条件有限,为了方便群众出行,常建这样的桥梁。空腹式石拱桥,因为没有钢筋,安全性不高。现在除了偏远山区农村,一般都不再设计和建设这种石拱桥。
这说明什么,说明用“豆腐渣”工程去指责没有理由,因为人家做的根本就不是“豆腐”,而直接是“渣”。所以说,不是工程质量的问题,而是为什么没人把它当成“渣”的问题。栾川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徐文涛强调说,今年汛期前,交通局曾组织人员对全县桥梁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也没有发现有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为什么会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原因还是那个: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
对于查找事故原因,近些年来有一种不好的势头,就是“找客观”,尤其是找技术原因、质量原因、看得见摸得着的原因。忘记了人在事故发生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事故背后的主观原因反省不够、追究不够,也造成了在隐患防治中,对主观能动性作用力的忽视,从而使形式大于内容,口号大于行动,技术大于责任的现象呈多发态势。因此,为各级领导补上一堂“执政为民”的安全课,显得很有必要。
(本报记者 尤 云)
有制无用 管理空白该负何责?
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挖掘机械违规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在“7·28”事故后,先有南京有关方面,后有国家安监总局,对于这起发生在居住区里的大爆炸,给出了初步调查结果。但当我们将矛头对准盲目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时,却发现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灾难。
13人死亡,14人重伤,120人住院治疗,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这样的重大事故,缘于施工交底资料空缺。而对于一个被房地产商接手的原化工企业所在地,这样的空缺加上平整土地方的无知,事故成为必然的结果。
据媒体报道,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曾表示,爆炸发生现场发生泄漏事故的地下共有两根管道,其中一根直径159毫米,是从烷基苯厂输送丙烯往江苏金浦集团金陵塑胶厂;另一根管道直径89毫米,是由燃油厂输往金陵塑胶厂的丙烯管道。据初步调查,事发管道是直径为159毫米的丙烯输送管道。
施工方知道有这样“两颗炸弹”吗?回答是他们已得到移交的地下管线图,但却是废纸一张。“因为历史原因,地下管线的实际分布情况,与图纸上的却有很大的差距。”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如是说。对于土地转移安全,技术资料保障是重要内容。这样的“白卷”,使“7·28”事故可以避免的一个重要条件失去了。而“原塑料四厂职工在补偿上未能与开发商谈拢,导致相关资料束之高阁”的传闻,官方的回应为:被碰裂的这根丙烯管道,是属于隔壁的金陵塑胶厂的。
在没有技术资料支持下,土地平整队伍充分发挥了“草台班子”的胆大“优点”。虽有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参与其中,但仍对该厂留守人员和当地街道特意开会,提醒下面有管道,不能施工的劝告置若罔闻。个体拆迁单位安全意识淡漠的老问题又一次导致恶果。
此外,还有两个机会本可以“挽救”南京:
一个是肇事者之一的邵殿军,曾因没有拆迁资质,通过向主管部门领导行贿接活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发生此次事故时,应该刚过缓刑期。如果有关单位组织招投标前来检察机关进行查询,邵殿军很可能就拿不到这个工程项目,随后的灾难可能就不会发生。因为按照相关规定,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发包方可向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但据南京检方介绍,此项目并没有接到有关单位对邵殿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申请。
另一个是此前曾在5月27日发生相同事故,即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的外围工地上,一根丙烯输气管被施工机械挖断,造成大量丙烯泄漏,紧急排险长达6小时,疏散了上千名居民。但这起没有死人的事故并没有带来警醒作用,也没有触动相关部门对全区范围的化工原料运输管道进行摸底排查。
现在,各方的焦点集中在为什么在居民区设立高危工厂?为什么有化工原料管道在居民聚集区通过?抑或是批准化工厂选址、管道建设的主管部门的责任是什么?以上这些置疑与追问都没有错,应该说是很有必要的。但对于南京可能已无作用,因为当地化工企业本就在外迁过程中,地下管线也将全部变为地上。而应当被我们重视的是,南京“7·28”爆燃事故,再一次说明,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落实,关键是实干,是让制度成为行动。如果我们能将各项工作做到位,就能够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形势与隐患变异。所以,让我们在关注根本解决、长治久安的同时,先从可行性下手,从能预防做起,将在管理上如资料不准空白,以及程序不履行等缺失尽快弥补起来,在立竿见影地解决现实问题上狠抓吧。
(本报记者 尤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