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0年7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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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用人腐败的有力举措


  2010年3月,党中央及中组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这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是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遏制用人腐败的一套制度“组合拳”。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突出特点

  四项监督制度的核心,就是科学规范和有效约束选人用人的权力,使用人权在科学的轨道上运行。

  1.突出对“一把手”的用人监督——重点对象突出。“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对一个地区或部门负有全面责任,如果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严重影响本地区的用人质量与风气。对此,必须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四项监督制度对此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是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失察失误的用人问题,依据各自职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考察组、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这些人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主体,这些主体,虽然各种条例已经对他们的用人权限和程序作出了规定,但是由于缺乏监督,使得不少人敢于越权或违背程序。为此,必须强化对他们的具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与追究。

  二是离任检查。针对一些市县党委书记离任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留下用人风气不正而一走了之的现象,制定了专项《离任检查办法》。《办法》对市县党委书记离任的界定、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民主评议、处理办法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主要领导干部在任职中、离任后都必须受到监督和追究。

  三是关键时期、特殊情况需报告。《报告办法》对机构变动、主要领导即将离任、越级提拔等关键时期调整干部的,规定需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秘书以及破格提拔干部等特殊情况,应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的意见。这主要是为了在这些时段,早打招呼,及时跟进,加强监督,防止出问题。

  2.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选人用人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自此,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普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这一做法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强化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自我约束的重要措施。

  3.形成一个选人用人的“监督链”——强化日常监督。干部选任监督工作包括任前核查、任中监察、离任检查,事前报告、事后评议,失察失误问责、违规违纪追究等,只有这一系列选人用人的过程都受到监督,即全程监督,才能形成一个选人用人的完整“监督链”。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全程式的监督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既体现了重点对象、关键时期、特殊情况的监督,也体现了日常的监督。如:对“一把手”违规行为的追究,也制约了“一把手”日常权力的行使;“一报告两评议”既是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也是强化每年日常监督的重要举措;离任检查,既是对重点对象、关键时期的监督,也是对主要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提醒;关键时期、特殊情况需报告,既是防止关键时期出问题,也是随时提醒、及时跟进。总之,选人用人的权力走到哪里,监督就必须跟到哪里,形成一个对权力运行的完整“监督链”。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的出台,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1.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法规。近些年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歪风屡禁不止。上述问题尽管不是干部工作的主流,但严重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重抑制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此次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突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扩大了民主监督,强化了日常监督;对改进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一定的制衡和约束作用。

  2.改变干部监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强力措施。长期以来,干部工作中存在着重选拔轻管理监督的现象,尽管近些年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和省级党委建立了巡视制度,全国各级组织部门建立了专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管理监督仍然是干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冶党方针,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围绕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强调一要坚持“四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二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要加大“两治”:治懒治庸;四要突出一个重点,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项监督制度围绕上述要求,突出了监督的重点对象、关键时期、特殊情况,坚持早抓、抓小、抓苗头,强化日常监督;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依据和强力措施。

  3.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干部制度改革包括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若干环节,其中,干部监督既包括对干部本人的监督,也包括对干部行使选拔任用职权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制度的重要一环。干部制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有起点、运行、反馈、纠正等一系列环节,缺少或削弱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将造成干部制度整个系统的失效。监督检查就是干部工作中的反馈环节,缺少这个重要环节,干部制度就形不成一个完整、稳定的系统,就会影响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建设。由此可见,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一环。而四项监督制度,正是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举措。

  (摘自6月7日《学习时报》 梁妍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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