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江苏记者 王丹 通讯员 仲崇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常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步伐,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供销合作社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建设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着力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探索各种新型合作方式,努力打造为农服务新平台。三是积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为农服务社建设,将其办成为农、扶农、惠农、富农的“民心工程”。四是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要按照“三位一体”的模式,将基层社打造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型经济组织。五是积极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植各领域的龙头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常州市社日前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内容,精心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工作扎实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