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7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新闻纵览


  东莞:“带病”施工将被停水停电 

  本报讯  日前,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止强行施工应急预案及联动处理工作机制(试行)》。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37项较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递进式通报与处罚,经一系列处罚仍继续强行违法施工的,将采取一系列断水断电等强行措施加以制止。

  《通知》指出,若施工单位不服从市安监站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的停工整改决定,继续强行违法施工的,将通知当地镇(街)政府,要求供电、供水部门配合,对该工程采取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并将通报新闻媒体,对其强行违法施工行为曝光,同时还将告知安监局,并连同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情节严重的,将对工程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姜岩)


  武汉:气温37℃以上中午不得露天作业

  本报讯   湖北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武汉市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凡当日气温达到37℃以上、中午11:00到下午15:00,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工人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该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尤其是冶金、船舶、化工、建筑、电力、公交、燃气等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的特点,按规定调整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适当减少或避开高温、高热条件下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本报综合)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