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6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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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拿走的商品

潘 杰

  某日,A 顾客称自己将付过钱的高单价商品遗忘在收银台未拿走。由于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时间,很多顾客来购物,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收银员并没有特别注意到是否确有顾客落下了商品。得知收银员未留意到后,这下A顾客表现出愤怒与无理,找不到商品的去向,归就于门店的责任,那架势颇有搞不清事情就不罢休的意思。

  其他顾客也都探着脑袋,议论纷纷。考虑到会影响到经营秩序,门店负责人报警后将A 某引至办公室,安抚他的激动情绪。然后很明确地告诉他,不要着急,我们店堂里配有监控摄像头,您刚所说在X 号收银台落下了东西,我们可以通过调阅监控,明确知道当时发生的情况。后在警方的协同下,门店将当时的一段视频播放给A 顾客。

  画面显示:在A 顾客付完钱后,由于商品较多,少拿了一袋商品便匆匆离开。紧接着后一位结账的B顾客,在拿走自己的商品同时随手也拿走了混夹在其中本不属于他的东西。A 顾客傻眼了,这下可好,清清楚楚看到东西是被人拿走,还要怎么追回来?正在这时,B 顾客又来到店里,将多拿的商品归还来了。

  原来B 顾客是周边的居民,是该店的熟客,等到他到家整理购买的商品时,发现多了东西,寻思着是不是拿错了,所以又折回到店里来。

  最终A 顾客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先道歉再道谢,满意地走了。

(作者系苏果超市防损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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