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期节目,说的是“姜蒜之乡”——山东省安丘市的蒜农,在经销商利用冷库收储模式大量收购蒜薹之时,无力与其抗争,只能低价销售,从而丧失定价权的现象。节目最后得出结论:农产品冷库收储模式使农民丧失了定价权。(6月17日央视《焦点访谈》)然而,笔者却不敢苟同这一结论。
笔者认为,使农民丧失定价权的是垄断,而非冷库。
的确,对于季节性农产品,尤其是季节性蔬菜来说,保鲜是其能卖出好价钱的前提。正如节目中村委会主任所说:收蒜薹只有三天时间,不管它种多少,当天拔的蒜薹,当天必须卖出去。因为农民没有冷库,没有储存设施,蒜薹一过夜就发黄,没法卖了。建有大型冷库的经销商在这个时候看似掌握了主动权,农产品价钱由他说了算,农民没有讨价还价的底气。然而,我们再来细想一下,如果不是只有一家经销商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如果不是几个村子的农产品都被一家经销商收走,如果是很多拥有冷库的经销商同时来收购,那又将是什么情形?冷库,作为一种能够用来储藏保鲜的现代科技成果,对于农民销售农产品以及城镇居民消费农产品来说,本来应该是好事,但是现在却变成了损农、伤农的工具,症结在哪里?答案不在于冷库本身,而在于谁在利用它、如何利用它。
想从农民手中得到利润最大化的经销商利用它,垄断了一个村、一个镇的某类农产品收购,那它就是农民的“敌人”;而一些为“三农”服务的组织利用它,为农民储存卖不掉的农产品,调剂市场余缺,保持物价长期稳定,那它就是农民的“朋友”。“冷库”与其他科技成果一样,有时候就是一把“双刃剑”,就看怎么用;而“垄断”则完全不同,它永远是农民和市民的“敌人”。今天被利用的是“冷库”,明天还会出现其他的工具。
所以说,农民如想夺回农产品定价权,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打破这种垄断。
而要打破垄断,却不是农民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就可以实现的。笔者认为,要打破这种垄断,需从三条路径着手。
一是外部路径。在农产品流通流域,培育更多的大中型经营主体,打破某个地域少数经销商“一手遮天”的局面,这里面包括各种从事农产品流通经营的企业,如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网络,包括各级各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央视《焦点访谈》的这期节目中,记者也提到,由于村庄附近建有大型生姜批发市场,农民的销售渠道选择机会增加,在生姜的销售上不再受制于某些经销商, 因此能够卖出好价钱。
二是内部路径。其一,引导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提高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合作社使农民手中掌握的农产品数量大幅度增长,一般经销商难以“一口吃下个大胖子”;合作社也使得经销商无法再对单个农民“各个击破”。其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冷库,增强储藏能力,尽量掌握定价主动权。建冷库对于单个农民来说,可能是做梦才想到的事。但是对于合作社来说,就不是梦想,而是依靠合作的力量完全可以实现的事情。曾有媒体报道,浙江省常山县志建果蔬专业合作社投资7万多元建造了一个冷库,他们将收购来的毛豆、甜玉米放在里面保鲜,质量有了保证;遇到毛豆、玉米大量上市时,合作社把农民的毛豆、玉米先收购来,存在冷库里,等价格好时再运出去销售。合作社的冷库既解决了农产品的保鲜问题,又提高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这样的冷库才是农民最需要的冷库。
三是中间路径。笔者权且称为中介路径,那就是农产品流通信息体系的建设。现在很多农民家里都有了电脑、能够上网,一部分地区还专门为农民提供“农信通”服务。因此,是否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利用各种为农服务的信息终端,及时准确地向农民传递农产品市场信息,让农民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局限于家门口销售农产品。当然,要实现此目标还需政府的大力投入和支持。